长篇:静静流淌的沧桑(吴景桦)
吴桦在多年以后整理家里抽屉时,翻出一张发黄的纸片,上面有姑妈用钢笔写的这样一段话:“在1966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时,我们为了响应党的号召,向街巷居委会及单位领导申请,请红卫兵小将来我家清除旧书,当时将家中所有存款及衣物等运走。在毛主席的伟大正确的革命路线指引下,公社坚决贯彻落实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政策,屡次叫我开具抄家(抹去)清单,我对此(抹去)党和毛主席的关怀无比感动下,特将所抄衣物等开列如下:定期存款三万元(红缨街储蓄所),皮衣三件、黑漆大皮箱一口、红皮箱三口。”后用铅笔写有“以是126件,书籍146件”字样,显然这是一张未写完的草稿,应该是姑妈接到文物清退办来信后对于到底写还是不写那个清单在犹豫不决。吴桦从姑妈文字中刻意抹去“抄家”两字能够看出,姑妈当时的心情一定是复杂的,她心有余悸生怕写出的文字背离了当时的政治背景,生怕成为以后“运动”对象,所以,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衣物、存款及皮箱,对于文物古董及父亲吴廷锡先生的手稿墨迹却只字未提,家里人也没有人愿意出头去领回被抄物品,后来,在文物清退办的再三催促下,姑妈和二姑妈分别于1983年3月19日领回:“剔-64霁兰瓷炉1件、4-306乾隆划金代盖茶碗1件、4-216彩花博古小茶碗3件、剔-70彩花小茶碗5件、剔-259龙门旧墨5锭、3-807(4-101)兰釉刻花大瓷碗1件”;于1983年6月28日领回:“4-238彩花大碗2件、4-89白釉彩花人物小缸1件、4-85彩花带盖坛2件、剔-206木盒1件”;于1983年8月29日领回:“4-221彩花大瓷盘1件”,以上领回物品均有落实退还文革期间查抄文物、图书登记表(西安市文物管理局等单位印、吴聘卿、吴明卿签字盖章)为据,这算是第一次落实政策退赔的物品。
1984年7月13日,西安市清退查抄文物办公室再次给姑妈寄来一封“西安市查抄文物认领会入场通知书(第471号)”,内容是:吴聘卿同志:“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社会上刮起了一股抄家风,大量的文物被毁,使国家和个人都遭受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所幸,在广大群从和有关半日位的保护的抢救下,才把部分文物转送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库房保留下来。几年来经过落实政策,这些被保留下来的文物部分已退回原主,但尚有部分混杂在一起,找不到物主至今无法退还。为尽快做到物归原主,特举办此次查抄文物认领会,将现存文物(字画、碑贴、瓷杂、铜器、图书目录)全部展出。邀请被抄户到会认领。现请您于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八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半至五时半,持本通知书到小雁塔保管所和土地庙什字小学,辩认您的原物。
收到通知后,家里的四位老人还是没有人愿意去领回物品,吴桦回家总是听到他们哀声叹气,不肯出面去现场认领,吴桦自告奋勇说:“咱们是领回自己的东西,这有什么可怕的?以后就算是还有‘运动’,那就等‘运动’来了再说么,我去给咱拉回来吧!”大伯说:“还是俺娃行,就你去给咱拉回来吧,人家说现在东西已经在小雁塔文物管理局存放了。”姑妈几个人都随声叮咛道:“对,对,俺娃给咱跑一趟,有啥就拉啥,听人家文物局人的安排,千万别多说话哦,咱只管拉回东西就是了!”于是,1984年9月6日星期四,吴桦跟张存省先生在建华东巷借了一辆人力三轮车,俩人一块儿去小雁塔西安市文物管理局拉回了堆放在退赔物库房的物品,共计两三轮车,其中有:康有为先生给祖父写的对联一幅、于佑任先生给祖父写的八十寿序共8轴(铁盒装)、汉代碎瓷纹碗一只(原系吴桦的大妈多年用作盛放面粉的面碗)、祖母的存折一张(面额900余元)、祖父的部分手稿、“双梅书屋”手稿已大大的残缺不全,祖父的大量遗作及石刻版、线装古书、清明上河图(临摹)、祭红瓶、祖母的孤皮大衣、金首饰已荡然无存,拉回的其它大量书籍均无收藏价值,多为工具书或其它小说杂书,吴桦和张先生拉回来后,就全部堆放在堂屋一隅的地上,由姑妈、大伯、二姑妈和父亲翻看整理,吴桦的记忆中兄妹四人把那张900余元的存单后来取了现,加上多年来的利息大概一共1400多元,四人做了平分处理,父亲分到了360元现金,第二天便去买了一辆绿色的“飞龙”牌自行车,是黑龙江出的一款线闸燕式把自行车,父亲说这款车车架用材是高强度铝合金,既轻便又结实,他可以骑车跑更远的地方,大伯则用分到的钱买了一套木制沙发,把东上房的家整修了一遍,姑妈和二姑妈把钱存到了银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散文:户杜文士王景民(吴景桦)
- 下一篇:散文:户县抗击传染病史上的"三大战疫"(…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