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傍上“阿凡达”,国际化营销的病态之举
我一直在看,黄山和张家界两座中国名山,因为外国一部《阿凡达》电影互相争吵,各执一词。虽然大家的心里很清楚,无非是为“利”而为。我至今没有看过《阿凡达》,看了照片,这部科幻电影中“潘多拉星球”中的各种元型到底是什么?导演没有明确表态。黄山和张家界的白热化之争,让我感到十分欣喜,不管是谁,起码说明我们中国的名山魅力是无穷的,连外国人也融入到电影元素之中去了。
关于曹操墓无厘头的DNA验证还在几乎荒诞的进行。我们的张家界先声夺人,
我们给孩子起个名字,一般也沿用终生。即使改名,也是中国文化特色。难道我们给孩子起个迈克、露丝等救能走向世界?土豆变成马铃薯就行销全球?屎壳郎穿上黄马甲,还是屎壳郎,而且这种极具迷惑人眼的“黄马甲”是假象。言多了。我总觉的张家界景区这次把“南天一柱”改成“哈利路亚山”有点仓促。虽说抓住了营销机遇,不停制造者新闻事件,就其事件来讲,其传播的影响负面实在太多,对塑造张家界的旅游品牌是损伤性的。张家界,相传汉代留侯张良隐居于此而得名。本世纪50年代,当地政府在张家界建国营林场。70年代末,张家界罕见的石英砂岩峰林奇观被世人发现,得以开发。
尽管国家法律不太健全,对于景区的名字的起名,传承没有法律约束。但是作为一个国家森林公园,资源的国有性是改变不了的,应该以后让国人都分享,每个老百姓都有自己的发言权,虽然有点不合实际,但是,我觉得听从一下社会各界专家的意见还是有必要的。现在造成的公关危机只有靠张家界自己去收拾了。我们完全可以防范,让千百年来积淀的景区文化特色,品牌影响很好的保存和良性的持续传承下去。名字可以改,我们不是“老封建”,但是怎样改,改成什么,什么时候该,应该全盘充分考虑。
不可否认,现在社会变化太快,我们在地名的法律法规制定上有些滞后。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发布《地名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国内外著名的或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遂后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做了规定,国家对地名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民政部门是地名的管理部门,但是对使用不当的处罚不清。特别是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实名,商标注册,地名保护等问题互相交织,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地步,地名使用在不同的传播方式上难以统一。张家界这次轻率、随便改名就是明证。
前些年西安临潼要改“兵马俑市”就遭到了老百姓和专家的反对。地名大小,都应该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当然,对于不合时宜的地名,应该按照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行更改。现在城市化的进程很快,北京的胡同没有了,西安的高家院、李家村等等都将随着历史的烟云而逐渐消失,难道仅仅是一种恋故情节?据说,张家界还希望拍摄《阿凡达》续集。影视演艺等对景区营销带动的力量不可小看,《庐山恋》、《乔家大院》、印象系列等,但是我们景区一定要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和资源特色,文化积淀,否则,傍上《阿凡达》也只是一时的,如果再拍摄一个比《阿凡达》更有影响力的作品,张家界是否还考虑频繁改名,继续持之以恒的傍?!
2010.1.30夜于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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