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劳动!》5.1节随笔(方僧)
楔子:劳动,劳动,一个伟大的名字,一个永恒的主题。平凡的劳动者,不平凡的节日!质朴的劳动者,可敬的伟大,是一道人生亮丽的风景线!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岗位,铭记着劳动者的辛劳,撒播着勤快人的足迹,彪炳着劳动的业绩,雕刻着劳动人的丰碑!!!
有人把劳动叫做活,还有人把工作叫干事……。
古人说:“人不可一日无事!”这话,我信呢!我好象老为平常的事感到担忧,于是我想到了“做活”。“人不可一日无事,”这个“事”就是指的做活,人在日子中做事,这“事”转换为趣味和欢乐,这就是劳动。
作为生物的人,不光是为劳动而活着,但是,如果你不劳动却又活不下去。这说明一个人对劳动的需要是生之俱来的,而后尽职尽责,在劳动中享受生命的快乐。当人的成长经历到资本的物欲阶段和追求生命的享受时期,既使你遇事不顺,苦难危情时刻找你,但你也能从微小的艰难中获得劳动的乐愉。有些人抛弃劳动,他并不知道珍惜拥有的劳动权利,以致失去了幸福、健康和欢愉,甚至造成人生痛苦和遗憾,这是一个人应当懂得的平凡道理。
人,一但日无所事,就会百无聊赖,浑身难受,幕乱心慌没精神,活着没了意思。美国教育学家贝内特说:“工作是我们要用生命去做的事”。乡里人把劳动叫《做活》,我觉得很有学问,把人事以勤和懒区分,我认为很有智慧!劳动是日子的常态,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最好的享受就是工作,她会让你忘掉忧愁赢得快乐。”
街上一群农村来的大嫂们,自当上了保洁员,她们就用勤劳拂去了街区的污尘,用汗水洗净了城市的灵魂,她们用自己发明的扫帚(把塑料带子捆满竹杆上的扫把)扫亮了黎明,送走了黄昏,城市在她们手中变成了一颗明珠。她们也许自己却住在乡村的角落里,每天起得最早,给城市带来卫生的气息,休息得最晚,帮人们送走黄昏,为的是迎来黎明。
这说明劳动既是个体的生命需要,又是集体的社会表现,人是个高级生物,尽手足之勤,为劳动取舍生存,顺天体道,听其自然,认识劳动,用心努力去做,才是人生的主题,劳动是活着的信仰、是习惯是需要。老百姓的日子正是需要勤劳才会有尊严,才会有进步,谁又能说日子中的事事,那一样不是跟劳动招嘴呢?
过去人们都讲求义务劳动,记得有一次,劳动中工具少人多,有一位女同志因未参加上单位的义务劳动而当埸顿足大哭!感动了所有参加劳动的同志们!
由此,我突然的觉得劳动是从情感中走来的,情是动力,感受便劳动是过程,人要是失去了劳动,那一定是吃饱了撑的,人常说:“饭饱生余事吗?”无事便生非吗?吃饱了欲望就大,就多事,就胡搜事地不安宁,据说中国的贪官和腐败就是吃饱了撑出来的,那类懒货一天光想着:“褂褂一披,工分一得。”这类人,表现出生物的退化现象,人性因之丧失殆尽。
其实,一个民族中懒惰分子日多,那就会使大多数人受罪,从文明进步上来说,也是相当可怕的。
行文自此,我还是非常怀念过去那年月的劳动呀!
青梅煮酒论英雄,又有谁能知道劳动者背后的辛酸苦辣,在这个劳动者的节日到来之际,在这个新时代里,劳动者才是真正的英雄!值得迎拥遵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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