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选成:婚前未婚
近期大学的几位同学们在一起聚会,其中王烦同学给我们大家讲了一个发生在他身上的有趣“故事”,对政府机关、服务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尚有“借鉴”作用。
王烦的单位几乎95%的人成为有车一族,他所在科室6名同事除他之外,人人都购买了小车,平时节假日一起出去郊游,既放松了身心,又加深了情谊,大家和睦得像一家人一样。尽管他不用因无车与同事一起游玩而误事,也不为油价的不断上涨而忧愁,但是屡次搭同事的“顺车”,难免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再说科室里一位平时爱说笑的同事也劝他到:“赶快买车吧,要抓紧时间享受生活,别像小品《不差钱》里说的:有些人钱虽然在,没有花出去,人却没了,最后悔啊”。话丑理端,他也有些心动了,于是想着自己原单位十年前集资的一套房子还没有“出手”,对外出租还不如以房换车划算,也可以圆自己早日成为有车一族的愿望。经软磨硬泡后,最终征得了媳妇的同意。说来也真巧,有个卖啥的就有个买啥的,媳妇单位的同事听说他们要卖房子,一下子就将房价给到位了,连他夫妇仁人都没有料到,难怪现在的房地产行业最热门,从上至下都热议“房事”。
他们夫妻双方与买房人商定好房屋交割的时间后,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就在他们交完各种交易税费后,等着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书后付全额款项的时候,接到了房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让他提供一份婚前未婚证明。婚前未婚对大多数人来说太正常了,怎么还要出具证明呢?原来,工作人员觉得我同学买房子时间在结婚之前,担心他万一婚前有过婚史且他个人私下购置了一套房子一直隐瞒个人财产,现在房子交易后,如果真的有前妻,她前妻找到房管部门“讨说法”,政府部门可不愿意承担这份工作过失的责任。仔细想想,现在房子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人家政府部门对房子政策规定如何制定都不为过,谁让咱们是普通老百姓呢?我同学是单位公认的忠诚老实之人,这辈子估计也只能结这么一次婚了,他到民政部门去开“婚前未婚”证明,办事人员直接说了一句:“你是第几次结婚难道自己不知道,你也没有看你结婚证上显示结婚时刚满22岁,婚前不到法定年龄,我们想给你开个结婚证也是违法的啊!回你们单位开证明去”。由于王烦在单位的人缘较好,单位很快给开了份如下的证明:“王烦系xxx单位职工,于x年x月x日结婚,婚前没有婚史,作风正派,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属实。”他拿着这份证明,终于把房子换成了车子,他也因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私家车而受到他人的敬重和羡慕而欢欣喜悦。
听完他的卖房经历后,在民政部门工作的一位李大炮同学迫不及待地说:“我们国家人口多,每年需要结婚的适龄青年万千上万,但是青年人占每年发生的犯罪案件的一半多,为了社会治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我感觉到自己工作还有点“粗心”,回去后一定要给我们领导提出一个建议:今后凡是来我单位办理结婚证书时,男女青年必须提供一份婚前系“童男”或者“处女”的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大家听后,都笑的前仰后合,拍手叫好,并对他勇于检讨自己的做法举杯庆祝。(程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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