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狗与做人
众所周知,狗乃“六畜”之一,在十二属相中屈居第11位,其天职淋漓尽致地表现在“守夜”与“田猎”,然而,“世异则事异”,时下,人们倘若仍作如是观,则不但狗不服之,人类亦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
泱泱大国,文化博大精深,狗说扑朔迷离。长期以来,尽管诸多城市禁止养狗,“狂犬病”俾人谈狗色变,仿佛狗是万恶之源,但实事求是地说,狗并不那么可怕,相反从它身上我们可以得到诸多启迪与警示。
“狗肉不上席”的观念已被更多人摒弃,“狗拿耗子”也并非多管闲事,而是狗对人类的一种“特别之爱”,“狗日的”,未必尽作骂辞,“狗日的,真厉害”演绎为人们对某人对某事的由衷慨叹,饶有意味的是,在“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隐喻之外,油然使人想到人嘴中说出的就一定是人话么?“好狗护三村”,可真正的好人,“护”得了自己呢?“狗仗人势”而生存,人凭什么才能活得像人?
看来,“人犬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狗的忠诚聪明、狗的勇猛无比、狗的身手不凡等本性,奠定了它“应有”的地位,特别是那些稀少的犬种更成就了狗在检疫、安检、缉毒、刑侦、搜救、导盲等诸多领域的神奇和贡献,成吉思汗曾率数十万獒犬横扫欧洲,成了千古美谈。从这种意义上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有了狗,人类才会更安全,有了狗,生活才更有意蕴。故而,珍爱、保护、开发和利用“狗资源”,造福于社会,自然成了人类不言而喻的幸事和责任,而狗的精神品质更值得我们挖掘、借鉴与弘扬。
狗年说狗,理所应当,狗年吉祥,人心所向。不过“狗”名切勿滥用。不然就有亵渎之虞。
曾几何时,有人把打假英雄王海喻为“狗”,有人把反伪斗士司马南视为“狗”,有人把向总理反映“三农”问题的乡镇党委书记李昌平唤为“狗”,有人将揭露西安体彩黑幕的老会计奕文堂和力争“宝马”权益的农村青年刘亮谓为“狗”,有人将自曝高校乱收费的教育部原副部长张宝庆称作“狗”┅┅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面对这种公然向法律和人民“叫板”的悖情逆理之举,有人思忖,有人窃喜,有人关注,有人叹息,有人流泪┅┅但又能怎样呢?恕我套用几个时髦用语,反正我是感到“相当”的困惑,究竟谁在“忽悠”谁?“同样是生活”在960万平方公里国土上的中国人,评判是非、甄别黑白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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