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刻石易名 “华山”两字未动作者名换了
昨日上午,72岁的陕西书法家茹桂胸前别了一朵硕大的“维权卫士”红花,站在华山东山门的“华山”刻石下,望着远处的华山和已经萧瑟的树木,回头看看新刻上去的“茹桂”二字,感慨万千。就在半个小时前,陕西省书法家协会成立了权益保障委员会,以保护书法知识产权。
东山门刻石风波平茹桂称当年维权意识差
昨日上午,当大红色的绸布从华山东山门刻石顶上落下,露出了鲜红色的油漆重新漆过的“华山”二字,这块巨大刻石已经在这里屹立了12年,但在它的左下方,明显能看出刚雕凿过的痕迹,这里是苍劲的“华山”二字的落款——长安茹桂,四个字下,是茹桂的印章。
在天下闻名的华山景区,随处可见与东山门刻石字迹相同的“华山”二字,它们出现在旅游服务区的门牌上,酒店门口的招牌上,外地游客或许知道的不多,但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和昨天的参会者,都知道这两字背后隐藏的纠结。
华山景区管理者告诉记者,自2004年茹桂、赵养科两位书法家打官司以来,就不断有人打电话到华山景区,询问“华山”二字的来龙去脉,更有游客慕名而来,专门来看刻石上的字。在一个多月前,这块刻石上还是书法家赵养科的名字,现在终于易名。
茹桂、赵养科两位书法家就华山东山门刻石到底为谁所写的官司持续近5年,今年8月,这场引起全国轰动的书法著作权之争几经起伏,终于尘埃落定,省高院再审后作出终审判决,“华山”二字署名权归茹桂。
红绸落地后,茹桂在半个多小时内就再也没有挪动脚步,采访的记者和蜂拥而上的合影者让他没有办法离开,甚至有一个好友拿着口红要给他脸上抹,以示庆祝。
他说:“其实我当年也不想沾染这件事,是被迫牵入,1988年在写这两个字的时候,如果我有维权意识,该办手续办手续,该收稿酬收稿酬,就不会有后来的麻烦,还是我当时缺乏维权意识,导致了长达四年多的官司,过程一言难尽。最痛心的是,这近5年的时间,是我从60岁到70岁的过渡时期,是最出成果的时候,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啊?”
成立权益保障委员会提醒社会尊重书法产权
昨日上午8时30分,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在华山游客中心多功能厅内,宣布成立权益保障委员会,以维护书协组织和广大书协会员的合法权益。据悉,这是全国第一家省级书协成立的书法家权益保障委员会。
书法家陈建贡任委员会主任,并特聘了高级律师朱西江任副主任之一,这个委员会的宗旨是运用法律工具维护书法家的权益,协调各种因书法知识产权而起的纠纷,例如造假引发的著作权或署名权纠纷、为书法家签约提供法律指导、要做到预见性事故发生的堵截与消除工作等。
省书协主席雷珍民说:“成立这个维权委员会的意义是让大家全心投入到书法的创作和学习中,让书法家辛勤耕耘的成果得到尊重。”
茹桂则称:“这对社会来讲,有一种提醒,提醒大家对知识的尊重,这关系到艺术的尊严。”
省书协副主席赵大山说了自己的心里话:“当艺术家本来就难,好不容易写了几十年成名了,结果还被别人假冒。”
但是也有艺术家对这个维权委员会有不同声音:“毕竟,被侵权的都是成名的大书法家,但有名的就那么几个人,对一般名气不大的书法家来讲,并不那么重要。” 本报记者 狄蕊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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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署名案”始末
1994年,华山管理局(陕西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前身)请人将“华山”二字刻于华山东山门山石上,但未署名。
2001年,赵养科就刻石“华山”二字著作权将陕西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起诉至华阴市法院。次年,赵养科和华山公司达成协议:华山公司支付给赵养科6000元使用费,并将“赵养科题”4个字署名于刻石上。
2004年,茹桂在华山看到刻石后,称“华山”二字是自己在1988年为当时的华山管理局所写。
2005年,茹桂以石碑刻“赵养科题”四字为由,将赵养科和陕西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诉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至此,掀起了一场“华山署名案”风波。
2006年,陕西渭南市中院判决华山公司将“华山”署名权更改为茹桂。赵养科不服,提起上诉。同年9月,陕西省高院终审判决,刻石“华山”二字署名权归赵养科所有。
2007年,茹桂不服,搜集新证据,向陕西省高院提起申诉,要求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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