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已经开始
2月12日,记者从长安区医疗保障局获悉,长安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已经开始。
据了解,此次报销人群为参加2021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长安区居民,申报费用范围为2021年度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通车报销的门诊慢性病就诊费用;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10至4月30(节假日除外)。长安区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所需资料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票(报销联)原件、门诊病历、门诊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或家属的银行卡复印件(限西安市内,须注明户名和开户支行)。
为方便全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递交2021年度门诊慢性病报销资料,规范报销流程、缩短报销周期,切实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强化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管理,长安区医保经办中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工作安排。长安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带齐资料可就近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卫生院,或就近前往长安康复医院、长安友谊医院、长安聂河中医医院、长安大千医院、长安樊川医院、长安利民医院、长安秦北医院、长安子午中医骨科医院、西安友铭医院、长安明康门诊部、西安工会医院、长安区医院、西安航天总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其中一家递交报销资料。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在收集2021年度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资料后于每周三、五报送至长安区医保经办中心慢病科进行复审。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属于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及诊疗项目不予报销。特药和特殊病管理的药品不属于慢性病报销范围。对于有电子发票的患者需要填写《西安市医疗保险电子发票承诺书》,在递交资料处提供。如有相关慢性病报销问题可在工作时间致电029-84183007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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