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军任西安市副市长、代市长
长安人网讯 2012年1月11日,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清云,副主任王启文、李尊贤、鲁云侠、张会彬、芦猛虎、史南征、夏仁朝,秘书长来西京,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钟健能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岳华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孙清云主持了会议。
会议进行中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钟健能作的关于人事事项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宝根辞去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董军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任命张民生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清云主任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
董军同志简历
董军,男,汉族,1956年1月生,陕西韩城人。西北大学毕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2005年12月29日 经西安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为西安市副市长。2007年2月11日 经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西安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1年2月18日,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接受董军辞去西安市常务副市长职务。2011年西安市委副书记。2012年1月11日,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董军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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