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我们的城市面孔: 南京“头顶涂色”,珠海“独霸幸福”
尽管我们一直在进行城市批判,但是在中国现代城市化的急剧膨胀进程中,我们的城市更像一个成长的小女孩,被掌握着城市发展命运的“长官”随意打扮,且不说这钱来自何方,我们的纳税人同意不同意,我们的人大审议通过不通过,我们城市的主人感觉如何,不经科学论证,为了一个整齐或者漂亮,为了一个口号或者宣言,随意改变我们的城市面孔,只能越描越黑。
城市在我们轮番拆迁、折腾、蹂躏中暗自落泪。
近日,微博传南京将对城内所有房屋的屋顶重新上色。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需要进行屋顶修缮的房屋只是南京地标建筑——紫峰大厦附近100幢左右的楼,费用在3000万至5000万元,不需住户出钱。 (7月26日《扬子晚报》)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南京许多楼宇的屋顶色彩混杂,从紫峰大厦往下看,很多屋顶露出光秃秃的水泥顶,与周围的玄武湖优美景色不相协调,破旧的屋顶已经影响到了视野美观。如此说来,给层顶涂色修缮是为了提升一个城市的形象,而城市形象的提升、景观的协调,对每一个人都有利。
无独有偶。我们的珠海也在轰轰烈烈搞一场城市命名或者说城市宣言。近日,“幸福之城”作为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授予珠海旅游业界,未来十年珠海可以通过此商标推广幸福珠海城市形象和相关旅游资源,项目涵盖观光旅游、旅游预订、汽车出租等9项。
昨日,珠海市文体旅游局党组书记张梅生向记者介绍,今后其他城市尤其是在旅游界推广城市形象时,不可轻易使用“幸福之城”进行推介。据说,2008年起,珠海启动系列“珠海旅游年”活动,“浪漫”仍是珠海打造的一张城市名片。2008年的口号是“浪漫之城,幸福珠海”,2009年的推广口号是“浪漫之城,生态珠海”,2010年的口号是“浪漫之城,文化珠海”。
南京“头顶涂色”,珠海“独霸浪漫”。这是近日出现的新闻事件,很巧合,都是“城市扩张竞赛”的结果。为了一个良好的印象,为了俯瞰城市,让城市美起来,我们可以“染色美容”?我们可以不管什么低碳环保节能,大搞城市亮化,玻璃幕墙;以牺牲生态环境为前提,大搞“万棵大树进城”的“突击绿化”;拆迁历史民居,隔断城市文脉,大搞高楼林立的“城市森林”,诸如此类事情实在太多太多。领导一句话,给城市“头顶涂色”,片面学习欧洲的“空中花园”;不管市民幸福不幸福,珠海先给城市戴上“幸福之城”的王冠,独霸天下,不准其他城市使用。尽管有《商标法》,但是商标保护的主要是“有形产品”,城市是不是“有形产品”,值得研究。另外,不让别人在推介城市中应用,“幸福”岂能独霸?
我们的城市面孔正在被人为五颜六色的涂抹着,城市的性格应该是鲜明的、色彩是在主色调下的多彩多姿,人民首先是幸福的。
我认为,在我们中国改革发展的现阶段,城市超大规模、不断扩张,超高建设的“中国特色”不是好现象。尽管我们也提出了建设中小卫星城市和历史古城、文化名镇。但是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农村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的各种配套设施老化或者不到位,已经出现了“涝灾、水灾、房灾、医灾、学灾”等等难治的“城市病”,难以短期疗治。而卫星小城镇的建设交通、学校、医疗、养老等社会配套不到位,人们不适应或者居住的很少,大城市、超大城市建设如火如荼。经营城市听起来不错,但要对城市规划到位,思想超前,主体功能区分明显,公益事业为先,才不至于割肉医疮,拆了东墙补西墙,整天给道路“动手术”,“开拉链”,城管到处追着摊贩跑,“以人为本”,我们城市体现在那里?
难道涂色美容,城市就能美?难道嘴上喊喊“幸福”就能成为“幸福之都”,占领媒体新闻的高地,大肆宣传、渲染,只能成为历史另一面的明证。
我个人觉得,城市的面孔首先是健康的。这种健康,有着天然的本质色彩,有着良好的环境,有着和谐的舒服,有着主色调统一下的多彩,无论浪漫、幸福、优雅、动感等等,都能让人感到这座城市的气息和呼吸,感到这座城市主人的好客、热情、慈爱。我所居住的西安,这几年城市环境变化确实大,蓝天、白云增多,空气质量不错,这是大家共同辛勤的结果。但是在文物保护,协调发展上应该反思和学习,看看南门,各种建筑混搭,是在体现一种杂乱还是一种包容,让人极不舒服。北京是政治中心、上海是金融中心,西安应该是国际化的文化中心城市,城市主题和主体功能应该鲜明,并按此统一规划、逐步实现。
其次,现代城市发展应该是让人感觉舒适的。听起来很笼统,但是感受起来是真切的。无论卫生环境,还是公益设施;无论交通还是居住等等,都要跟上。现在我们的城市几乎都要面对交通拥挤的混乱局面,上学难、就业难、养老难,生不起养不起死不起等等问题,客观上讲,是每个国家、城市发展的问题,各种社会资源和分配都在进行多种调控,需要时间和科学分析、论证。我们市民有期望,有的需要近期实现,有的需要将来实现。但是基本生存保障应该有,像交通、排污等设施硬件问题,应该快速解决。让每个市民应该为居住在这座城市而光荣。
再次,建设发展、推广宣传城市无可厚非,但是不能胡来乱来,应该受当地人大监督、质询。城乡协调发展,城市一列工程,是一件造福子孙、千秋万代的事情。珠海市文体旅游局党组书记张梅生向记者介绍,今后其他城市尤其是在旅游界推广城市形象时,不可轻易使用“幸福之城”进行推介。可见,旅游(景区)是城市的“名片”,每个城市都需要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但不能极度的“排他”,极度彰显自己的唯一。各种旅游的资源不管怎么说,是国家的,每个城市都是使用者;再说诸如“幸福”等词很宽泛,什么是“幸福之城”,幸福的硬性指数和软件要求又是什么?很难表述。我不反对珠海用“幸福之城”作为城市宣传口号,但是我反对独霸。幸福除了良好的环境,更多应是人民的幸福。
外国城市的发展经验我们要学习,但我们更要注重我们的城市实际情况。南京“头顶涂色”,这种领导权力美化屋顶,说是免费,可是免费的大餐终究谁来买单?驴粪蛋蛋表面光。弄这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务虚不如务实,搞些高质量的民生工程。珠海“独霸幸福”,幸福应该是每个人享有的权利,尽管可能因人而异,对幸福的而理解不同。幸福如何由梦想照进现实,恐怕需要代代努力去实现。《商标法》保护不假,我说过,该法保护的应是“有形产品”,对于“无形产品”的保护现在途径很多,授予部门很多,花钱买奖不少,国家这个国家级名称,那个世界级(国际)大奖,包括一些“野鸡奖”,很乱,国家应该立法确认,“打假行动”;大家都想让自己的城市名字“亮起来”是好事,但更需实力、耐力和历史证明。
2011年7月28日于长安 (修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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