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如军:杀猪吃肝
1963年,我们陕西省地质局水文队一个分队为“长安县电灌化”搞水文地质调查,分队部设置在郭杜镇公路段西侧。所说“长安县电灌化”,就是为长安县韦曲往西至郭杜、细柳、斗门一线农业架设电网、打井灌溉。这项工作由于地下水位急剧下降,机井干枯,在试验中便结束了。
当时,国家经济逐渐好转,但职工供应没变,每月还是半斤油一斤肉。你想啊,每天室外工作,几十里跑路,消耗那么大,这点“油水”哪能够?好在市场已经不再卡得那么死,我们可以到老乡家里买猪杀,以补身体之需。分队人员经过公议,推举我和宝元二人承担此项任务。
说起买猪杀猪,那可不是个简单事儿,既要有眼力,也要有技术,还要有力气。
先说眼力。那时我们到老乡家买猪是不过秤的,冒估。先看猪,看得上,这头猪多少钱,卖不卖?卖,我们付钱赶猪,不卖,我们走人。当然,有时候要经过讨价还价,来来回回几次我添你降才能成交。刚开始估摸不准,买回来的猪出肉少,比市场肉价贵好多,后来慢慢有了经验,宝元摸摸猪背,拍拍猪屁股,估量一下猪的身长,就能知道出多少肉,每每八九不离十,比市场便宜得多。
次说技术。宝元有才,他不单能估摸猪,还能把刀从猪的脖口捅进去,直刺心脏,顿时让猪血放、声息、气绝。换个人就不行。有个二愣硬不服气,也要来来,结果刀子捅进去没刺着心脏,那猪嚎叫着不死,越发挣扎,他自己弄了一身猪血不算,还害得几个人骑在猪身上压半天,待宝元来了个“回刀”猪才断气。
再说力气。要把一百多斤的猪拖到杀猪台上不容易,需要力气,特别是捅刀那会儿,猪做垂死挣扎,摁不住是不行的。自然,这时会有很多人搭把手,光靠宝元一人不行。我的任务是架锅烧水,待他们把猪杀死吹起,我的水也烧好了,兑得温热合适,正好烫猪煺毛。
我和宝元也不是白干,是有报酬的。有“君子协定”,猪的那副肝子归我们俩,还得由炊事员用大葱爆炒。一个猪的肝子不算少,能炒两大盘,我们俩吃不了,那些动过手帮过忙的就会与我们分享。也有个别嘴馋手懒的,杀猪时躲得远远的,吃肝时贴过来。对这样的人,会有人检举,只要有人证明,就会罚他掏一块多钱到路口小卖部买瓶白酒供大家饮用。有时也会发生冤假错案。有人无端遭受诬陷,要他掏钱买酒,嫌疑人喊冤不肯,几个人就会按住他强力执行。这样的“执法”看起来有些粗蛮,但给年轻地质队员们的野外生活增添了欢乐,跟农家娶媳妇一样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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