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区韦曲街道蕉村社区回迁安置工作的通告
韦曲街道蕉村社区被征收人:
兹定于2022年 5 月 12 日,开始对蕉村社区的被征收人进行回迁安置选房工作,各户按照规定时间领取选房卡,第一轮选房采取图纸标示自选房,第二轮选房采取电脑随机选房,各户房源按照选房卡上载明的户型套数进行选择。届时请被征收人在下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选定。
一、选房期限:
领取选房卡: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4 日
1.2022年5月12日:序列号001#-180#;
2.2022年5月13日:序列号181#-360#;
3.2022年5月14日:序列号361#-末位号。
第一轮图纸标示自选房:2022年5月15日-2022年5月17日
1.2022年5月15日:选房卡号001#-180#;
2.2022年5月16日:选房卡号181#-360#;
3.2022年5月17日:选房卡号361#-末位号。
第二轮电脑随机选房:2022年5月19日-2022年5月20日
1.2022年5月19日,选房卡号001#-250#;
2.2022年5月20日,选房卡号251#-末位号。
二、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18:00
三、选房地点:西安航天国际会议中心
四、领取选房卡时需携带材料如下:
1.签订协议人《拆迁安置协议书》及附件、《拆迁安置补充协议》、《房屋拆除通知单》原件;
2.签订协议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签订协议人不能到达现场的可委托他人经办,经办人需携带如下证件:签订协议人签字盖章、并经蕉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进行选房时需携带选房卡原件、选房人身份证原件。如最终进行现场选房的人与领取选房卡的人不一致的,选房时需重新提交签订协议人签字加按手印、并经蕉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选房规则:
选房顺序按照选房卡上载明的顺序进行,每10户一组,每次限进一户,每户限2人入场,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主持人现场叫号5次不到者,按照到场时间主动顺延至等待组第一位,直至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择权利,只能在剩余房源中进行安置。
六、相关事宜:
1.被征收人应及时领取选房卡。因故不能前往现场选房的被征收人请提前办理委托书(需蕉村社区两委会审核盖章)。
2.未按期参加选房的被征收人,停止发放过渡费等费用,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3.请大家相互转告,如在选房最终截止时间仍未按要求到达现场参与者,视为放弃自主选房权利,按选房规则处理。
4.选房人若以隐瞒、欺骗、伪造等手段取得宅基地使用手续、改变宅基地户主、隐瞒真实身份,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安置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房资格,已选取房屋的,选房行为宣告无效,并追究被拆迁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5.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指引,分批进入选房现场。
6.如遇疫情原因无法按上述时间开展回迁安置选房工作,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7.原定于2021年11月实施的回迁安置工作因疫情推迟,原回迁通告与本通告不符之处,以本通告为准。
长安区韦曲街道蕉村社区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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