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4月26日上午,长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尚军带领刑庭、扫黑办、综合办法官干警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板、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公交车站、人行道等地,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提高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
法官向群众重点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和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六个亮点内容,帮助群众知晓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引导群众提升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凝聚反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合力。
自《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以来,长安区法院将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宣传,从而引导全体干警及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
下一步,长安区法院将继续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加大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不断增强辖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 通讯员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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