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获得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一直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及工作途径,坚持以办理案件为切入点,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延伸检察触角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一、 立足司法办案,践行宽严相济。
一是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对涉及婴幼儿、中小学生的恶性犯罪案件,做到从严从快打击。二是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尽最大努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三是健全司法救助措施,深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方位保护救助。依托专业医疗机构建立起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完善司法救助金申请发放办法,先后为21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二、 借助社会力量,延伸防护触角。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强化制度设计。2020年4月,第六检察部与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签订《关于建立长安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实现检察机关与政府职能部门、专业社会组织的多元链接。协议签订以来,共对未成年人落实教育矫治工作39人次,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保护救助工作26人次。二是全面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能级。2019年来,共协同司法社工完成社会调查97人次,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12人次,面对面辅导8人次,帮助26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三、聚焦源头治理,提升监督效果
一是用好用活检察建议,提升检察监督效果。联合区教育局深入辖区16个街道50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和座谈交流,针对发现的13项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件,并跟踪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二是培育“长青”未检工作品牌,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建成全市最大的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涵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等多方面内容,接受参观学习交流1000余人次。三是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院29名员额检察官全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辖区57所中小学校全覆盖。2019年来共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次,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2万余份,有效消除法治教育盲点。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今后,长安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将继续立足本职,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需求的司法模式,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长安检察“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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