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法院快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我媳妇儿早产,孩子才两斤重,家里的情况实在是不容易啊!”“这样吧,咱们都是为了孩子,我们也退一步,诉讼费和鉴定费我们自己缴,另外再让步5000元。”“真的对不起,我尽力凑钱了,希望您接受我的歉意!”12月13日,在长安区人民法院航天法庭王爱茹法官的主持下,原告代理人白某杰(系原告父亲)与被告邹某就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2020年4月13日,被告邹某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在转弯时将原告白某泽碾压,经过54天的治疗,被诊断为“肛门直肠挫裂伤、失血性休克、挤压综合征、多处骨折等”。2021年9月,原告白某泽再次因为身体原因住院,被诊断为“乙状结肠遭瘘术后”,治疗期间被告邹某支付了医疗费116500元,保险公司垫付了医疗费1万元,原告就其余损失的赔偿问题起诉至长安区法院。
案件审理中,原告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所给出结论为:原告九级伤残,护理期为180日,营养期为120日,后续治疗费为2000元,原被告对该认定结果均予以认可。
原告才七岁,事故发生后一直处于大小便外漏的状态,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王爱茹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在开庭之前给保险公司做工作,从法律专业角度、社会人情等多个方面分析,最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了12万元。
被告邹某由于孩子早产,治疗费用不菲,家庭条件的确是困难,王爱茹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希望原告能看在被告前期一直配合支付治疗费用且认错态度良好的份上,结合被告的实际情况,适当做出让步,这才有了开头和解的一幕。被告邹某当庭将95000元赔偿款一次性付清,该案至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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