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长安区51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为了及时发现并解决新的环境问题,长安区在全市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提高统筹协调解决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能力,构建出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立足区情实际,长安区建立了“一委一办六组”(区环境委、区环境办和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秦岭生态保护、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农村工业污染防治6个专业工作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环境委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任办公室主任,单独组建专业化工作团队。在区环境委领导下,区环境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6个专业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长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责任规定、量化问责规定、督查考核办法、网格化管理考核奖惩办法、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等19个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文件,建立了“一天一学习、一周一研判、双周一调度、一月一例会、一季一点评、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评”的“七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各级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推动破解难题、形成工作闭环,确保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着落。
该区定期召开研判会、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统筹区级部门和街办力量集中开展低氮锅炉改造、VOCs专项整治等攻坚行动,以日常调度推进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秦岭北麓农家乐后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等重点和难点任务进行联合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坚持考核导向,日常考核和重点任务考核并重,定期进行排名,对任务滞后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提醒、约谈和问责,先后通报、约谈、问责30余人次,以考核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目前,该区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和依法履职意识明显增强,51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四大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VOCs专项整治、秦岭违建后续监管、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等任务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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