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为进一步改善长安区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和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长政告字[2017]28号),自2017年12月29日起,长安区西太路以东、雁引路以西、南横线以北、与雁塔区接壤以南所围区域以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处300-500元罚款,望广大市民配合支持,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 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自觉遵守《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的规定,努力维护我们安宁的生活环境,做到在禁止区域,不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规劝他人,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对举办庆典、红白喜事等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努力制止,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
三、及时举报,配合执法。对举办庆典、红白喜事等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每位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举报,并主动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110或85294733”
各位市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营造一个幸福安宁,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而努力奋斗。
燃放烟花千年文化
传统习俗责任重大
阴霾天气危害巨大
保护环境不放烟花
公安长安分局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