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西北大学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西北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西北大学雄踞古都西安 ,领略秦汉雄风,弘扬盛唐文明,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全国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西部大开发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学校创建于1902年,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现设25个院系、71个本科专业,是国家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博士后流动站建站单位,具有教授资格审定权和自行遴选确定博士生指导教师权。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含5个二级学科),共有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3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690余人,中科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6人。在校学生23000余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700余人。
西北大学历史悠久,名师云集,英才辈出,以“公诚勤朴”为校训,形成了“团结、进取、民主、奉献”的优良校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是培养人文社科人才的基地,培育科学家的摇篮,我们热诚欢迎有志之士报考西北大学。
二、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男女生比例(国防生除外)、本科专业外语语种不作特殊规定。
三、录取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按志愿录取,在一本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北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2-5分;符合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规定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情况下,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间平衡,按照专业课与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X30%]+[专业课成绩X70%]),由高分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二)高职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比例投档; 实行按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按照加分或减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外语语种限英语。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与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一)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文史类385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4950元/年;美术类99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21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成本收费。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二)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文史、理工类605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
(三)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文史、理工类9000元/年。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北大学
六、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高职学历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9-88302211(本科) 88302744(职业技术学院) 88363633(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nwu.edu.cn 邮编:710069 电子邮箱:zsb@nwu.edu.cn
校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北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南校区);
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桃园校区)
八、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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