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认定工作 确保精准资助 一个也不能少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实施教育精准资助,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识别,确保国家资助资金精准使用,依托省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各高校今年高招时要对新生就政策进行说明,保障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
抓好精准识别,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认定工作,是实施教育精准资助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有效的信息采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确定为高校精准资助的对象,确保“一个对象也不能少”,把好精准资助的第一关,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
高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依托省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在校学生回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具全省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以下简称《证明表》)。今年高考招生结束后,各高校对招收的新生,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证明表》及相关情况说明,要让新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如果新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样到其所在县(区)扶贫办办理相关手续。
各县(区)扶贫办要热情接待前来开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的高校学生,要耐心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查询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学生查询。对查询后确认是最新有效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应在《证明表》“学生家庭所在县(区)扶贫办审核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户主及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经办人员及主要领导必须签字、填写办公室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证明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要求高校要大力宣传我省精准资助政策,通过班会、校园网、校内报刊、广播、电子屏、宣传橱窗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了解精准资助的目的、对象、申请方式等政策内容及相应的办理程序。高校对学生提供的《证明表》要认真审查,如果发现表中有关内容与学生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积极与学生所在县(区)扶贫办联系核查,排除虚假证明。高校在宣传相关政策过程中,要加大诚信教育力度,要求学生不得伪造或开具虚假《证明表》,一旦发现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学校将从严处理。
要求县(区)扶贫办负责查询“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 ”的工作,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工作制度,经办人员要本着高度的责任心,提高服务质量,为学生认真查询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并填写《证明表》中的相关信息,不得虚假、错误填写,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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