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嘉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长安严闯等人获表彰
依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近日省政府决定:追授戴俊、易斌同志“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各奖励10万元;授予杨志伟、杨彬、严闯、赵光4名同志“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了解,自2004年1月《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实施以来,我省涌现出戴俊、易斌、杨志伟等一批见义勇为公民,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用自己的行为展示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不畏强暴、惩恶扬善的传统美德。
戴俊,男,44岁,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生前系西安市宝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7年6月26日晚10时许,外出锻炼的戴俊在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看到3名歹徒持刀抢劫一名女青年时,随即上前徒手与歹徒展开英勇搏斗,被歹徒捅伤壮烈牺牲。
易斌,男,19岁,未央区汉城街道西三村人,生前系西安经济开发区圣豪轩酒店员工。
杨志伟,男,汉族,24岁,陕西澄城县人,系西安经济开发区成都颐站酒店员工。
杨彬,男,汉族,33岁,陕西西乡县人;严闯,男,汉族,21岁,长安区滦镇人;赵光,男,汉族,21岁,陕西蓝田县普化镇人,3人均系西安经济开发区圣豪轩酒店员工。
2007年6月30日晚9时许,易斌、杨志伟、杨彬、严闯、赵光在西安市岗家寨小区门口,看到一名犯罪嫌疑人抢劫一女青年的背包后逃跑,便立即一起上前追赶并与持刀歹徒展开搏斗,易斌被刺伤肺部、失血过多英勇牺牲,杨志伟肋下中刀身受重伤,杨彬左后肩被刺伤。
省政府决定:追授戴俊、易斌同志“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10万元。授予杨志伟、杨彬、严闯、赵光4名同志“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杨志伟3万元、杨彬2.5万元,奖励严闯、赵光各2万元。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积极维护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合法权益。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舍生忘死、匡扶正义的高尚品格和临危不惧的大无畏精神,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为全面构建和谐陕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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