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15日开学 教育局公布各阶段收费标准
2014年春季西安市中小学开学报到时间为
2014年春季学期西安市公办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收费政策如下:
一、收费项目
西安市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学费、择校费、住宿费。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
二、收费标准
1、行政事业性收费
(1)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农村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职业高中文科每生每学期700元,理科每生每学期900元。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
(2)择校费:西安市的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普通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和0.9万元。另外,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这8所学校择校费标准为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择校费可在开学入校时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公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高中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3)住宿费:城市学校每人每月20元,农村学校每人每月10元,公寓制管理的学校按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
2、代收费
(1)课本费:按照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规定的印张价格核定后的单本零售价格收取。
(2)学生健康体检费:按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的标准收取。
(3)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次95元收取。
3、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成本核定。
(2)自行车保管费:按每辆车每月不超过5元收取。
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附:1、西安市高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西安市高中服务性和代收费标准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长安区图书馆举办“少儿读书心得沙龙”活动
- 下一篇:长安区部分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