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看苜蓿
1975年,是我高中毕业回家乡长安县郭杜公社任家寨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第二年。3月里,麦苗返青,生产队种的几亩苜蓿也发芽抽枝。为了防止有人偷掐食用鲜嫩的苜蓿,生产队每年都要在苜蓿地头搭茅庵,指派責任心强的社员专门看护,一直到6月份苜蓿开花变老时结束。往年,看护苜蓿基本上都是交给年纪大一点的社员,这年生产队决定由我看护。
当生产队长茂娃通知我时,我感到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我每天要多挣2分工,由于我才从学校毕业时间不长,队里给我定的日工分是8分,看苜蓿每天的工分是10分。如果没有人偷掐苜蓿,每天是很轻松的,还有时间看书学习。担心的是这次看苜蓿,将要面对比我大的人,甚至可能还会有我户族的人、相好的熟人和朋友,不服我,自己管不住;还害怕自己面情软,遇到可能偷苜蓿的亲朋和熟人时难为情,说不出话,完不成任务。为了减少和避免亲朋可能会偷苜蓿带来的不好结果,我给和我相好的青年人先打了招呼,母亲也给户族的人做了工作,让支持和帮助我看护好苜蓿,不给我找麻烦。在看护苜蓿期间,我坚持每天在地头勤走动,发现有人向苜蓿地走来,就早早地迎上去,主动和来人亲切地说话,将我看护苜蓿的职责和偷苜蓿产生的不好后果讲给来人,使极少数想偷苜蓿的人对我产生好感,不好意思再张口让我为偷苜蓿提供方便,并很快地离开苜蓿地头。
经过几天的精心看护,没有发生偷苜蓿的人和事,我感到很高兴。就在这时,一件令我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队长茂娃找我谈话,说有人举报我偷掐苜蓿拿回家,在我家大门口发现有苜蓿,还将此事反映到村党支部。党支部决定由他来处理这事,要求我将此事说清楚,否则在团支部内要给我团纪处分,但他不相信我会偷苜蓿。听了他的话,我感到非常的委屈和难过。
就在队长茂娃找我谈话的第二天上午,当我还在为不明的偷苜蓿事发愁如何想办法说清楚时,队长茂娃领着几名村干部来到了苜蓿地,在苜蓿地里走了一遍,也没有理我,就离开了。我虽然还感到委屈和难过,但仍然坚持看护苜蓿。到了下午,队长茂娃再次来到苜蓿地告诉我,经过上午几名村干部在苜蓿地的现场查看,没有发现有人掐过苜蓿的痕迹,无法证明我偷掐过苜蓿,党支部不会再追究我的责任了,让我心里不再有任何负担。
听了队长茂娃的话,我的心才放松起来。我感谢他想办法为我洗清了不白之冤,表示继续要把生产队里的苜蓿看护好。可队长茂娃让我明天不要来了,说已经有人要接替我看苜蓿的工作。我听后感到很纳闷。茂娃对我说:“由于原来的记工员要参加工作,下午上工时召开了简短的社员大会,大家选举由我担任记工员。”这样,原来可以干二三个月的看护苜蓿工作,只干了一个星期就结束了。
从此,我再没有为生产队看护过苜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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