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父母的婚姻
我的父母是在文化大革命接近尾声的一九七六年结的婚,到现在已经走过了三十六个春夏秋冬。父母的婚姻纯粹属于那种经过“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形式而结合在一起的,是在磕磕碰碰,平平淡淡中一路风雨兼程,携手并肩,摸索着走过来的。
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越穷越光荣”的年代里,贫下中农出身的父亲也光荣地入了伍。然而当兵并没有改变父亲的命运,三年的军旅生涯结束后便复员返回了农村,在村里农业合作社的生产队当了个小队长。接下来的日子,便是我的奶奶跑前跑后地拿着父亲在部队里穿着军装,握着望远镜,挎着盒子枪的照片四处托媒人给父亲找对象。看了相片没有不愿意的,可是一问家境后都婉言回绝了。那时真可称得上是“家徒四壁”,非但如此,而且小小的院子里竟然住了弟兄五人,结婚连个摆酒席的地方都没有。
也许是前世造就的姻缘吧,我的母亲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我的父亲。母亲的家在长安引镇的孙家岩村,离候官寨村大约十里路。母亲是家里的独生女,三岁时我的外婆就因病离开了母亲和外公。按照农村一般的习俗,外公应该给母亲招一个女婿来顶门立户。可是,外公没有这么做,硬是把唯一的女儿嫁了出去。嫁给父亲的缘故仅仅是因为父亲当过兵,个子高,有劳力,人老实等,而家庭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外公一概都没有考虑。当然父亲是自卑而不自信的,便对外公坦白说:“我拿不出礼金。”外公回答道:“不要礼金。”父亲又说:“我没有家具。”外公回答道:“我给你们做。”(因为外公是小木匠。)父亲终究是无语了,心里应该是欣喜和庆幸的。
父亲在生产队当得是小队长,上面还有个大队长。因为父亲不会为官,触犯了大队长,大队长就想找机会报复。于是,派自己的老婆跑到外公家当着母亲的面说父亲的不是,意欲破坏父亲和母亲的婚姻。母亲听了以后就开始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不知道父亲的为人。那时人们的婚姻大事大多都听从父母的安排,母亲就问外公怎么办。外公回答道:“‘来说是非者,便是事非人’。不要理她。”由于外公的坚决,果断,小人的阴谋没有得逞。父亲和母亲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外公给母亲做的嫁妆,在当时可算得上是体面而厚重。婚礼是在隔壁邻居家的院子里举行的,就这还成了以后两家发生争执,人家嘲讽父母的把柄。
接着,第二年,便有了我哥;两年后,我也来到了人世。母亲的坚忍执著,父亲的勤劳俭朴支撑起了一个家。三十六年来,其中有温馨的时刻,自然也有不和谐的现象,有过口角之争,甚至还打过架。但不和谐的现象毕竟是偶然的,微不足道的。这些都是由于个人的性格不合造成的,目的还是为了家庭的团结,幸福,并没有妨碍到父母婚姻的成长与发展。父亲和母亲的婚姻观,对于家庭的责任,对于婚姻的忠诚以及老人的赡养,儿女的抚育都是尽心焉而为之,没有半毫私心。总体来说,我的父母所经营的婚姻是成功 的。
如今,外公已经八十七岁了,父亲和母亲也都六十三四了,慢慢地进入了晚年。三位老人身体都还健康,生活虽然不算富裕,但也都过得满足,欣慰。
随着社会的进步,每个年代的婚姻观都有所不同。不过形式可以不同,但如果连本质都改变了,那婚姻的幸福感就会大打折扣。在当下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我们父辈们所经营的婚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仍然具有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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