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画研究院副院长石金琪
石金琪(金奇),艺名奇石,陕西长安人,1939年生。国家级一级书法师,中国书法美术家艺术创作中心终身 荣誉 教授、中国网教中心艺术部客座教授。现任中国书画研究院副院长、国际羲之书画院副院长、中国国画院名誉院长、宋庄国际书画院终身院长、香港书法院名誉院长、中国毛泽东诗词书画艺术国际研究院艺术家学会名誉主席、中国当代艺术协会终身名誉主席、中国艺术家交流协会终身名誉主席、中国文化艺术协会终身名誉会长等职。
自幼热爱国画和书法,长期笔耕不缀。文革期间,结识 石鲁 先生,聆听其教诲,结成忘年之交,更坚定了追求书画艺术的信念。经过多年的潜心钻研,除书画成就之外,又巧妙地将书画技艺融合起来,创造了梅花字和39个象形字,创新了花鸟字和竹字书法。
作品先后在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意大利等国家以及香港、澳门等地区展出,荣获世界华人艺术“国际功勋”金奖、中国书画艺术最高奖——“金菊奖”、达芬奇国际艺术大奖赛金奖等奖杯、奖牌、证书70余项,被授予“海内外杰出爱国人士”、“世界书画艺术名人”、“中国书画名家”、“中国文艺成就艺术家”、“共和国杰出艺术家”、“中国实力派艺术家”、“奥运功勋艺术家”、“中国公众影响力艺术家”、“国务院国宾礼特供艺术家”、“国际知名文艺家”、“共和国功模人物”、“共和国之星”、“民族艺术代表人物”、“中国艺术领域书画先锋人物”、“中国诗书画大师”、“感动中国文化人物”、“感动中国艺术人物”等荣誉称号。论文《谈梅花字》被中央党校《理论前沿》杂志社编入《三个代表的理论和实践》(人物事迹卷和理论学习卷)大型文献。 2010年9月,作品经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审核后确定为上海世博会的国礼采购作品,赠送世界各国元首。 2002年12月9日 ,受聘担任中国书画研究院副院长。
2005年10月26日 ,受聘担任国际羲之书画院副院长, 2006年7月20日 ,受聘担任中国国画院名誉院长。 2008年8月2日 ,受聘担任中国毛泽东诗词书画艺术国际研究院艺术家学会名誉主席。2009年6月,受聘担任中国当代艺术协会终身名誉主席。 2010年10月,受聘担任中国艺术家交流协会终身名誉主席。2010年10月,受聘担任宋庄国际书画院终身院长。 2010年12月,增补为中国文化艺术协会终身名誉会长。 2011年3月,受聘担任香港书法院名誉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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