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最高罚5万
作者:记者卢华 通讯员张羿 来源:www.sanqindaily.com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9日 点击数:
临近年终岁末,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渐入旺季,为规范市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安全监管力度,使广大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年,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即日起将在西安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西安警方将加强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打击力度,对传统的烟花爆竹生产区进行重点监控,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私人作坊。把城乡结合部非法储存、销售作为打击的重点,着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它大型燃放活动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及非法所得,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及非法所得,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给予刑事拘留,决不以罚代刑。
据了解,《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于今年11月6日重新公布执行,新修定的《条例》把长安区内城市建成区增加为限放区,从今年起将同城六区一样管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由西安市安监部门会同西安市公安机关与西安市供销社统一进行布设;西安市充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由西安市公安机关会同西安市供销社确定。
西安警方希望在春节期间想要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尽快到西安市北马道巷91号西安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线索。举报电话:110或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举报电话:8727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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