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雷锋
新春伊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从9个方面明确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项目。从近期官方媒体报道得知,从中央到地方各个领域、部门、单位悉雷厉风行,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学习雷锋,并制定具体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计划和措施。一个由各级党委政府强力推行,由各级官媒合力推动的40多年来前所未有的轰轰烈烈的学雷锋活动的大幕业已拉开。弘扬雷锋的美德和精神,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构建社会诚信,提高社会文明整体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不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有否特别强调“领导干部带头学雷锋”的要求,但从各级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的部署意见和中央各大新闻机构开设的学雷锋专栏的“开场白”中,均没有看到“领导干部带头学雷锋”的提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疏忽和缺憾。笔者认为,鉴于目前国情党情社情民情,必须提倡和强调官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雷锋,率先垂范学雷锋,并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否则,群众性的学雷锋活动难以真正开展起来,即便表面轰轰烈烈,实质则难免“走过场”和上下忽悠,甚至适得其反,因为民众心理不平。
缘何民众心理不平?几十年来,一说开展学雷锋活动,都是领导干部要求群众如何发扬精神,如何见诸行动。媒体宣传的“活雷锋”、“雷锋标兵”等典型人物,鲜见带“衔”者,基本都是普通老百姓,甚至不是爷爷奶奶,就是中小学生。这个“约定俗成”的定式或曰“潜规则”,使“学雷锋”成了老百姓的“专利”,好像惟有老百姓的道德水平和敬业精神低下和欠缺,亟须通过学雷锋提高;而党政官员则都是风高节亮和精诚效力,不需要学雷锋,只需要他们安排部署、发号施令,做“看客”,当“监督”。如此这般地开展学雷锋活动,老百姓并非都“脑袋进水”,稍一揣摩,就会清楚自己在被人当猴耍了,不反感不抵触才怪呢?
昨天我坐出租车办事,与司机聊天谈及学雷锋,他一针见血地说:“当官的最该好好学雷锋。”诚哉斯言!无庸讳言,观照我国当下精神思想层面和公平正义氛围,是官风不如民风,官场不如民间。近年来,贪腐案件层出不穷,贪官污吏饕餮民脂民膏的“能耐”一拨比一拨凶狂,动辄数百万、数千万、上亿元。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与广东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贪赃数额多达10亿以上。有资料显示,95%以上的腐败官员包二奶、养情妇。有的官员“夜夜当新郎”,情妇多达数十人、逾百人。原海南省纺织工业局副局长李庆普实录与情妇性爱日记95册,其中包卷236份女性毛发。这样的“公仆”群体,是不是更应该学习雷锋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有些地方主政者至今仍迷恋于皇权专制传统恶习不能自拔,无视现代社会的法制和道德底线,滥用公权力,侵犯公民人权、生命权、财产权等基本权益。有的强行圈地,暴力拆迁,逼得老百姓走投无路,不惜以自残躯体和自绝生命的方式抗争;有的封杀民众利益诉求渠道,肆无忌惮地“截访”、“捕访”、“治访”,或关进“疯人院”(精神病院),或拘进“集中营”(学习班);有的对检举揭发地方问题者,枉加“诽谤领导”、“敲诈政府”等罪名,动用专政工具,甚至“跨省抓捕”……此类案例,频繁见诸报端,不胜枚举。如此种种恶行暴政,都是与雷锋所张扬的“热爱人民”、“尊敬人民”、“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做人民的勤务员”的精神背道而驰的。试问,如此官员是不是更需要首先带头学雷锋?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中国有一些经久不衰的施政口号,譬如“干部干部,先行一步”、“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其意都是说,领导干部要做群众的表率和榜样,凡要求群众做到的事情,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做好。撇开上述两方面的因由不论,仅就此一点讲,党政官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也应该和必须在学雷锋活动中,积极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缺少这个前提,学雷锋活动是不可能真正开展起来的。群众都在拭目以待,瞧着自己的头头脑脑们,是在空喊口号,还是在身体力行,以雷锋为榜样约束鞭策自己,爱民亲民敬民,努力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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