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8所中学择校费不超2万元
即将开始的新学期如何缴费呢?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201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如果幼儿园、学校存在乱收费或收费不公示等行为,学生、家长可拨打物价部门的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据悉,2012年春季中小学报到时间为2月7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8日。西安市教育局将组成4个督导组抽查各区县学校开学情况,主要检查师生报到情况、教育收费、中小学生减负、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校园安全及实施“大学区”工作推进,义务段入学规范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源变化等情况。
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
■农村学校:书本住宿都免费贫困寄宿生有补贴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收国家教科书目录内教科书费,取消寄宿生住宿费,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服务性收费仅有伙食费一项,伙食费实行毛利率控制,毛利率控制标准按照保本原则控制在17%以内。代收费仅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一项,按每人每次40元标准收取。
■城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就餐伙食费按比例控制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包括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附属学校在内,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按照公办学校补助标准免除学生学杂费。服务性收费为三项,分别为伙食费、住宿费和自行车保管费。
伙食费标准:学校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可向服务对象收取伙食费。伙食费实行毛利率控制,毛利率控制标准按照保本原则制定,具体是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为20%,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为18%,各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住宿费标准:学校为学生提供住宿条件的,可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带暖气及独立卫生间的学生公寓,不高于350元/生学期,带暖气的学生公寓不高于300元/生学期,普通学生公寓不高于250元/生学期;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符合上述条件的分别不高于300元/生学期、250元/生学期和200元/生学期。学生公寓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标准,每间公寓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不超过8个床位。
自行车保管费:收费标准结合存放条件及服务条件,露天在固定场地或简易车棚的不高于5元/车月,室内的不高于6元/车月。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张莉采写
农村小学、初中
●代收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
●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以下简称“按标准”)
城市小学、初中
●代收费:课本费(按政府采购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核收);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
●服务性收费: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按标准)
普通高中
●学费:非借读生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
●借读生学费:在上述学费标准基础上,省级标准化高中加收1000元、城市普通高中加收800元、农村普通高中加收400元
择校生择校费
标准一:西安市的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0.9万元;其他地市分别不超过1万元、0.8万元、0.6万元。
标准二: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学校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具体按各地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标准执行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和借读费
●住宿费:(按标准)
●课本费: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每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20元
●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95元
●伙食费、自行车保管费:(按标准)
职业高中
●学费:文科700元/学期 理科900元/学期
●住宿费:(按标准)
●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同普通高中
民办学校
●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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